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于被“疏通”,导致县城内10余亩国有土地被当地“大款”孙月非法建设房屋65间。自2008年至今这种违法现象长期得不到纠正,两个县级主管部门对一个私营业主的违法行为居然若无其事,这种为官不为现象被当地群众戏称为 “被疏通后遗症”。
承德市丰宁县大阁镇是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孙月是丰宁满族自治县工商联副秘书长、丰宁政协委员、丰宁建材协会会长,他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将10余亩国有土地非法窃为己有并在土地上非法建设房屋出租。据现场观察,孙月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新北大桥附近拥有一栋五层楼房,在这座楼房后侧有10余亩国有土地。2007年9月20日,这10余亩土地被批准为建设用地,但一直未挂牌出售。孙月疏通关系后在未取得这10余亩国有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8年侵占1.85亩非法建设房屋20间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因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引发40多住户强烈不满并上访。
2014年丰宁国土资源局向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送了丰国土函【2014】第11号函,这份函的内容为:“我局工作人员发现孙月在大阁镇西庙村(原孙月大酒店院东)建库房,彩钢结构,建筑面积1.85亩,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此函告你局。”由于孙月疏通了关系丰宁城管局接到此函后没有进行立案查处,孙月再次“疏通”,2016年3月又将剩余的8.15亩国有土地非法建设房屋45间,从事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并堂而皇之的挂出“孙岳建材城”招牌。虽经群众多次向丰宁国土资源局、丰宁城管局反映,有的还通过微博等方式反映此事。但因这两个部门早已被孙月“疏通”好,致使孙月的违法行为至今无人管。
据调查,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针对建材行业小而分散、污染环境等现象,早在数年前就决定将丰宁县城内经营五金建材的商户全部迁至丰宁开发区炫靓五金建材城进行集中经营。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形成规模,购销商品具有广阔的停车场,有效的缓解了县城交通拥堵现象。可孙月强占10余亩国有土地后,不顾丰宁县政府的规划我行我素另立建材城,并在公路旁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规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综上,丰宁“大款”孙月自2008年开始至2016年3月,先后两次将10余亩国有土地占为己用。面对40多住户上访,丰宁县没有支持40多户居民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推拖的方式暗中支持孙月违法侵吞国有土地。致使10余亩国有土地全部被非法占用并非法建设65间房屋,还堂而皇之的挂起“孙岳建材城”招牌。至今丰宁县国土资源局、丰宁县城管局仍无动于衷未作出任何处理,可见孙月的“疏通”水平超强。孙月所非法占用的10余亩国有土地在丰宁县城醒目位置,建设65间房屋需要施工建设,开办“孙岳建材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管、规划等部门为何视而不管?丰宁县这种法不责“大款”的作法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难看出,丰宁国土资源局依法拆除孙月的违法建筑是法定职责,在城市管理范围内丰宁城管局对孙月这种私搭乱建行为有权力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但丰宁国土局、丰宁城管局却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10余亩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无人管。这种为官不为的现象已涉嫌渎职罪,检察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丰宁国土资源局、丰宁城管局这两个县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被“疏通”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是不应该发生的。孙月违规建设的65间房屋应予以强制拆除,违反城市规划组建的“孙岳建材城”应依法予以取缔,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孙月侵占国有土地,违规私搭乱建行为,丰宁县如何处理?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并跟踪报道。记者 法丽媛 江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