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综合 | 资讯 | 传媒 | 社会 | 聚焦 | 旅游 | 娱乐 | 热点 | 科教 | 消费 | 关注
影视 | 健康 | 传媒 | 文化 | 播报 | 艺术 | 财经 | 摄影 | 法治 | 网评 | 文史 | 红色
演艺 | 公益 | 人物 | 教育 | 案例 | 视频 | 奇石 | 书画 | 廉政 | 乡村 | 食品 | 机构
金视点文化传媒恭祝全国人民新年快乐,蛇年吉祥!
网站公告: ·最具有影响力的影视文传媒的网站,金视点文化传媒网开通运营 ·最具有影响力的影视文传媒的网站,金视点文化传媒网开通运营 ·最具有影响力的影视文传媒的网站,金视点文化传媒网开通运营 ·具有影响力的影视文传媒的网站,金视点文化传媒网开通运营   今日天气:
.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廉政 > 内容  

收养子女未经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不成立

发布日期:2015-05-23  查看次数:1509 来源:云南  作者:

 
 
    核心提示:裁判要点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子女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关系的成立也即是说收养必须经过当地县级民政机关登记,经合法程序取得收养证,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能认定为收
 

裁判要点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子女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关系的成立也即是说收养必须经过当地县级民政机关登记,经合法程序取得收养证,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不能认定为收养关系成立。

案情简介

原告周某与被告沈某于2000年农历9月经人介绍认识, 2001年农历816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4413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后双方多年未生育小孩,双方便收养了一个小孩,没有经任何机关登记。但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及多年没有生育子女而经常发生吵打,原告于2011414日离家出走,至今双方分居三年之多。原告认为双方不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准许与被告沈某离婚,判决收养的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7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较少,草率结婚,婚姻基础较差,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及多年没有生育小孩而发生吵打,原告于2011414日离家出走,至今双方分居三年之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原被告双方收养的小孩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不能成立,被告与小孩之间并未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负责抚养小孩的主张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周某与被告沈某离婚。

二、驳回原告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周某承担。

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赵全能

 
  热门·推荐    
自然资源部: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项目业绩弄虚作假
自然资源部:部分地质灾害
澎湃新闻记者 蒋立冬3月24日,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自然...
· 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河南省委书记、
· 自然资源部: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项目业绩
· 赣州一地首创数字化赋能智平台 重塑“校园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同
· 河南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张光明接受
· 河南郑州:非遗表演迎新年
  点击·排行    
分手大师》赚4.5亿 互联网如何打造票房
旅行 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方式
罗某平涉嫌侵害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名誉、荣
以案为鉴│低保办主任把贪婪的黑手伸向贫困
日战犯铃木启久罪行自供发布 杀害逾5千中
陕西千世盛达购机者损失谁来赔?请为我们矿
香港一中学生高铁团暑期赴内地参观交流
Ripple挑战全球汇款系统:更易实现的
4月1日起,在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享有住
国产手机专利暗战 敲响互联网手机生存警钟
  热门·图文    
 
分手大师》赚4.5亿 互联网如
旅行 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方式
以案为鉴│低保办主任把贪婪的黑
陕西千世盛达购机者损失谁来赔?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金视点文化传媒 版權所有 电子信箱:zgdjcmjt@yeah.net 垂询热线15238434444:主管:北京中声传媒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证号:91110105MA00AL80X4.京ICP备17018691号.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