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审判,林彪最终罪名有哪些? 林彪密谋杀害毛泽东
林彪、叶群先后得到周宇驰、黄永胜的密报,获悉了毛泽东主席察觉林彪在密谋夺权的谈话,决定对在旅途中的毛泽东主席采取谋杀行动,发动武装政变……经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审判,终于搞清了林彪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幕后策划情况。
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
198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指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起诉书列举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以及党和国家其他一些领导人进行诬陷、迫害的罪行。
80年代各种文件中的林彪四罪状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林彪集团和"四人帮"集团的问题给予"定性"。"913事件"九年之后,1980年11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组成的"特别法庭"对"林彪集团"进行了审判。198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撰《军事大百科全书》,对林彪个人给予盖棺论定。
在以上各种文件中,关于林彪的罪名是不同的。时至今日,我们可以找到的名目,大约有四条:
1、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军事大百科全书.人物卷.林彪》。)
2、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分裂党、分裂国家、另立中央;(中共中央57号、77号文件;中共"十大"政治报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军事大百科全书》。)
3、妄图策划反革命政变、谋害毛主席;(中共中央57、77号文件;中共"十大"政治报告;《判决书》;《决议》;《军事大百科全书》。)
4、叛国投敌。(中共中央57、77号文件;中共"十大"政治报告;《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