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向x司法拘留十五日。”随着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铿锵有力的宣读,一副冰冷的手铐戴上了被执行人向某的手腕。
被执行人向某与申请人左某今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5月结婚,6月自愿离婚。民事调解书载明,向某向左某返还彩礼30000元。但是向某并没有按照调解书上约定的期限履行,左某多次催促未果,无奈只好向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不遗余力主持双方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某每月至少向申请人左某支付1000元。但是被执行人向某再次爽约,到期并没有支付1000元。承办法官与向某联系,向某说没有钱,东推西拖。申请人左某称向某基本上住在广安城北某宾馆,白天打麻将。这几天又没在宾馆留宿,不知去向。执行法官让左某密切注意向某行踪。
八月盛夏,烈日炎炎。一日下班后,承办法官正在吃晚饭,突然接到左某的电话,左某急切地说,向某刚从重庆回来,此时正在广安城北某宾馆。承办法官立即放下碗筷,联系执行法官冒着酷暑驱车前往,将被执行人向某带到法院,但向某并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百般推脱,拒不履行。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向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十五日,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是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司法拘留的第一人。也为“感恩小平·司法建功新前锋”活动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游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