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闻媒体:
我是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双照街道办事处雷家村二组村民,我叫雷捐盈。今年52岁,农民,有老父老母,也有妻子女儿。本来看似幸福的大家庭,如今却充满心酸。我老父亲当过兵,老母亲勤劳伟大,可厄运还是到来了。
从小,我就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多亏老父老母把我拉扯大。我怀抱恩情,却余力不足。我妻子叫许三忙,是咸阳市兴平县豆马村人,现年47岁。我们在1996年10月生了个女儿,同年12月4日,原平陵乡(现在叫双照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的人找上门来,吹胡子瞪眼说:“平陵乡人民政府通知书,哪怕对你拆房砍树,也要给你老婆做结扎绝育手术。”乡政府的口号是,宁要家破人亡,都不要‘改超换代’。
当时的《平陵乡计划生育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这样写道:雷家雷捐盈,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你应当在96年12月6日前在区计生服务站落实结扎手术措施,否则,将以本通知送达之日起,每超过一天罚款贰佰元,直至落实措施。特此通知!落款是平陵乡人民政府,日期是96年12月4日。然后盖有“咸阳市秦都区平陵乡人民政府”的红色章子,但这还没有完,在章子上面还写有“如不按俞期时间交来结扎手术证明对你依法执行拆房砍树”。
没办法,我和妻子一再解释说,我是一个二婚的人,前妻86年只生了一个女儿,可是我的现妻在和我结婚前没有生育过子女,于是婚后也生了一个女儿。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我们没有超生,并且这种情况不应该结扎,而是上环。但他们不讲理,看我们不愿意做结扎手术,就强行拉去结扎。我问他们这事情合理不合理,还请求他们回乡政府向领导请示:看看政策上落实个上环措施,这行不行?但这些人不闻不理,直接下硬手,强行把我妻子拉到计划生育站,做了绝育手术。由于乡上事先没有做好我妻子的思想工作,她是在极度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做了手术,再加上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就被绝育,思想上确实走不通。灾难由此发生了。
手术后没几天,我妻子开始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经常半夜里突然从炕上跳起。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世道上就是人软被人欺?而本村里多胎的,甚至5胎的,乡政府就一点儿不管,为啥就叫我结扎?我妻子病情加重,老在院子街道疯跑,如此反复,实在不堪。日后,我把她送到礼泉县精神病院,经专家确诊为精神病二级,直到现在,我还留存有诊断证明书。
1996年12月10日,我妻子被强制做结扎手术,1996年12月18日开始住院,所以在结扎过程中导致我妻子精神上的伤害以及乡政府下达的通知书,这些都是事实。
我只是想说,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乡政府工作人员强制我妻子去做结扎手术,还说什么其妻自愿做绝育手术。我是农村人,不识几个字,也没有多少文化,但我都知道用刀子在咱自己身上割一个口子很疼。那他们还说我妻子是自愿的,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另外,为了给我妻子看病,我变卖了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实在没办法了,就求亲戚,求朋友帮助,到现在已经欠债7万余元。而且,更糟糕的是,我妻子一旦镇定药断了顿,她的病肯定就会发作,打人、乱砸、乱摔,整的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每到深夜,我常常跑到村外的野地里哭,有时候真的都想死了,但想到老父老母,想到可爱的女儿,就又死不下去,没办法,我只能拖着残腿,强打着精神活下去。
我现在的生活很艰苦,很贫困,光妻子每个月的医药费就要花费300多元,再加上家里边的吃饭生活问题,还有女儿上中学的学杂费用,我真的没办法了。这么多年里,我家连个做饭的厨房都没有,逢年过节,亲戚朋友也不太愿意来我家走亲戚。我们两一残一病,真的走投无路。
妻子现在已经病了十六年,这些年来,我们一家遭受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困难,精神上更是造成了深深的痛苦。我每次面对着神志不清,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妻子,再看看整个破败的家庭,我很恨自己,为什么就没有一点办法呢?
我们都是守法的公民,遵循国家的政策,积极配合计划生育,但是本来完全可以由乡政府避免的错误,却给我们老百姓造成了这么大的痛苦。我现在恳求相关部门依法依据做出正确处理,希望依法维护我妻子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求现在镇政府对自身以前的错误行为负责并道歉。
请求事项:秦都区人民政府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误工费及必须的生活费共计18万元整。

雷捐盈的残疾证

雷捐盈妻子许秋忙的残疾证

国家信访局的复函

陕西省信访局的复函

双照镇街道办的给秦都区的答复函
求助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双照办事处雷家村二组雷捐盈
电话:13689105613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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