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尊敬的新闻媒体:
你们好!
我叫张建峥,现年56岁,是陕西省彬县林业局森防站离岗职工,国家公务员。面对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民事判决书,我欲哭无泪:自己15年来居住的房产,有合法的买房协议、土地契约、缴款收据等相关手续,却被彬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及南沟村民委员会非法拆迁,夷为平地,不久,即变成南沟村委会的办公场所。悲痛、愤慨、无奈、呐喊,恳请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闻媒体关注、过问、曝光此事,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事情经过如下:
2002年10月份,我在彬县林业局上班时,经城关镇(现城关街道办事处)熟人介绍说,城关南沟村有18间房,该房七十年代曾为香厂,八十年代倒闭后改为南沟村小学,到了九十年代末学校撤销,房屋归村委会所有。因城关镇和南沟村欠县上税费等款项,决定变卖部分房产予我,偿还税费等款。随后与我立了契约、签订了协议、开具了收款收据,我缴纳了2.47万元。从此,该宅院9间房屋、0.61亩宅基归我居住使用,居住至今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居住期间,我先后多次修缮,花费过万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从2016年3月份开始,几个自称是南沟村村民代表的人多次到我家恐吓、威胁,说我买的房不合法,要求退还村上,随后,南沟村委会主任李军又多次与村民代表强硬讨要不成,又将我叫到城关街道办包村干部郑某处,施压、协商无果后。他们又欺骗我草拟了兑换房协议,谎称先让群众代表签字,随后再和我正式签约,时逢五一假期间,我很配合的按照约定腾空了房子内的所有家什,等待尽快签字、完善协议,但至今未等到,等到的却是挖掘机将我9间房一夜间夷为平地、废墟一片……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维权!呐喊!讨说法!给派出所报警多次,回答说:“既然房子已被拆了,就不归我们管了,人家政府拆迁我们更管不上” ;找彬县信访局,他们说:“我们就是个虚设,不起任何作用”;找彬县县委、政府、人大、纪委等部门,都是互踢皮球,无人理睬。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打起了官司,将彬县政府、城关街道办、县公安局、南沟村委会等共同状告到法院,期盼法律的公正判决。
民事诉讼于2016年7月25日立案,一直到2017年6月28日发判决,7月23日送达,时间竟长达一年之久。彬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是:我与南沟村签订的宅基地、旧房买卖合同无效;村委会返还我购买宅基地、房屋款2.47万元;赔偿我房屋损失3.5万元。(按照目前市场价,我的住宅市值应在50万元以上)面对如此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显失公平、不合常理的判决,我上诉到咸阳中院,但等来的却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尊敬的各级领导、尊敬的新闻媒体,我要郑重的声明的是:
一、2002年房屋买卖时就依据合同的约定交易兑付完结,我居住15年期间双方无任何异议和纠纷,何来合同纠纷?加之我没有起诉合同问题,法院为何凭空冒出“合同纠纷”一说?此外,购房协议和契约均无宅基地一词, 而一审何来“宅基地”买卖的判断?简直是黑白颠倒、混淆是非、贻笑大方。
二、我所购南沟村闲置的九间旧房为民宅,属于我的合法财产,为何要驳回我的诉求,依据何在?
三、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村委会拆毁并占有民宅到底合法不合法?有没有占有权?至今不见拆迁通知、安置补偿方案等合法手续,并未与我达成任何有效协议,毅然不顾我的警告,强制拆迁了我的住宅。对此,法院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偏审偏判。
四、程序违法。从立案到判决,将近一年之久,并且一个月后才送达,严重违背了半年审结的法律要求。
五、适用法律不当,认定合同纠纷,却没用合同法而用土地法判决,应使用物权法。
综上所述,恳请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闻媒体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下,高举依法治国的旗帜,捍卫宪法的尊严,让正义的阳光普照老百姓的心田,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张建峥
电话:13379101869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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