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大新闻媒体:
我叫王玉玲,女,68岁。住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下面说说我再婚几十年来的不幸遭遇——
先说2016年5月3日那天,我和亲戚王粉桃到地里种绿豆。因为前几天我的继孙子张亚光在我的这块地里种上了红薯,我只好在空行间种上绿豆。我俩正在干活时,又有一个亲戚马娇芳来找我。种完绿豆之后,我们三人去另一块地里看菜籽是否熟了。
走到半路时,张亚光及其弟媳李诺追上我们,张亚光先是凶狠地对走在后边的马娇芳打了十多个耳光(马娇芳倒地后,又被张亚光按住头打耳光,只打得马娇芳不省人事);打完了马娇芳,张亚光又像饿狼一样扑向被突如其来吓愣在一边的王粉桃进行暴打:打了几十个耳光后,又掐住王粉桃的脖子拳打脚踢。直至王粉桃失去知觉,晕倒在地(致使王粉桃出现呕吐,还尿了一裤子)。
在张亚光暴打两个年过半百的女人时,我怕出人命,就多次去拉张亚光,但因我年老体衰,终于没能阻止张亚光的暴行……
根据以上张亚光的暴行,有路过的好心人看到此情后偷偷报了警。派出所的干警到场后,却没有对张亚光采取任何措施,只是说叫伤者先到医院治伤。
像张亚光这样的凶犯,本应对其进行严加制裁,孰料派出所在推诿到半年后竟然作出了十分荒唐的结论:王玉玲、马娇芳、王粉桃三人和张亚光是互相厮打,双方都有伤,每人罚款500元!
王粉桃和马娇芳出院后,我们到洛阳市公安局伊滨区公安分局请求对张亚光进行惩处,谁知道“处罚决定书”上做的结论竟然说张亚光的危害行为是“一般”!尽管白纸黑字写着“对其拘留十日”,但我们村子的许多人都见到他仍然天天在开车拉砖(其实是在我们要求说事的半年里,寇店派出所的干警就多次说张亚光太忙等等言论进行推诿)。
以上原因主要是张亚光的叔叔张少宽是村干部,派出所的人和张少宽一起袒护张亚光。在5月3日事情发生之后,我们多次到派出所催促说事儿时,派出所为了走过场应付,推拖到7月29日才让对方到场了一个与此事不相关的年轻女子。那女子到了派出所,干警与其嘻嘻哈哈,不说正事,叫我们白白等了好长时间。当我提出抗议时,却被干警关在了屋子里。王粉桃还因精神失常没有完全恢复而说话语无伦次被训斥后又不省人事。
另外,在2013年10月份,我挑着粪往地里送,张少宽的儿子及其妻子二人无缘无故地找我的岔,揪住我的头发按倒在地,并用棍子打得我昏迷过去。直到我醒来后才报了警。但派出所的人却说没有目击证人而不予立案。时隔俩月后,不知张少宽被谁所打,派出所竟然莫名其妙地罚我了3000元钱——难道说他们打我没有目击证人就不予立案,张少宽挨打又不是我所为,却为啥要罚我——这不明明摆着是官官相护吗!
我于三十多年前再婚到张少曾家之后,一直对其家中老少精心照料,直到张少曾的前边的儿子张建须提出与我分家。
我们在1997年分家的时候,张建须和张少宽他们事先把分家的单子写好了才和我说;因为分配极不合理,我不同意,在场的张少宽竟强拉住我的手按了指印。
分家后,我和老伴又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继儿子张建须后来强占了我们的0.4亩责任田种上了杨树,还让他的妹妹将我种的一亩油菜籽也收了。但我都一忍再忍,不愿找人诉说……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张建须和他的儿子张亚光得寸进尺,挑拨老伴和我分家,但他们老伴的责任田占有之后,还强迫我供养老伴。更可恨的是在张亚光闹事后,还于2016年7月25日在我刚出土不久的玉米地里喷了名字为“一扫光”的农药,致使玉米苗全部死光。就这样,报警后也得不到处理。
还有,王粉桃被打伤后精神失常,派出所的人非但不予惩治凶手,还让张亚光到王粉桃的丈夫李海峰工作的寇店镇政府大张旗鼓地闹事(张亚光还挑明就是派出所的人叫他到镇政府闹事的),搅得李海峰不能正常工作。
综上所述,请求媒体对我的事情予以曝光,让正义得以弘扬,邪恶受到惩罚!确保我们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河南省洛龙区寇店 王玉玲
2017年4月26日 |